近日看到了一件十足弔詭的事,
不記下來太可惜。
絕大部份的人對公物使用的心態是什麼?
不外乎喜新厭舊。
採購入手時歡天喜地,爭先恐後唯恐分食不到;
一旦物品舊了,就會被棄置一旁,
即使功能一切正常、足敷使用,
最後不分青紅皂白,被視為無用之物報廢掉。
弔詭的部份來了:
機器既然已經視為不堪使用報廢了,
應當流向它適合之所,發揮剩餘的價值。
但既然已報廢,為何又想留下來繼續使用?
這跟男女朋友分手了,
還要繼續維持情人關係有何兩樣?
情人既然相愛,何必各奔東西?
機器既然可用,當初何必報廢?
邏輯不通最難溝通。
試想,一件物品的存在價值,
不是跟人一樣嗎?
能用的物品,應是取決於效能,跟使用年限無關,
能用的人,也是取決於能力和態度,跟年紀體力無關;
不能用的物品,理當淘汰報廢,
但不能用的人呢?也該淘汰,
淘汰不用心的態度,
淘汰不符邏輯的腦袋。
0 回應:
張貼留言